生态修复治理中植被恢复的四大误区
误区之一:忽略了农业区的植被恢复
在农业区保留当地自然植被带或斑块,以供作为控制害虫和授粉媒介的野生动物所用。这样既可以改进水文,为农作物庇荫和防风沙,还可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其景观价值。同时,沿堤坝、路边或农村未使用的地块,种植乡土树种亦可当地对燃料的需求,减少对自然植被的压力。另有研究表明:农业区的自然植被可以为当地畜禽提供遮荫和保护,能够提高畜禽产量。将溪流两岸的植被加以恢复,可以作为控制鼠害的一种策略。另外,保持自然植被的连通性对物种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典型的农业生产方式是大面积连绵不断的农田,而频繁的虫害,使农业不得不依赖于化肥和农药。如今农业区已经成为生物多样性的重要障碍之一。动植物很难跨越这么大的空间范围,难以找到可以栖息的自然植被、水源或食物。同时不得不承认,农业区土壤的退化和沙化已经是北方沙漠化的重要成因。另外还导致生态恶化以及更频繁的洪水、干旱和沙尘暴。当务之急不仅要尽快停止开垦新的农田,现存的农业区也要加强自然植被的恢复和保持工作。
误区之二:覆盖率常被用做的评估标准
植被恢复工作的成功与否,需要有一定的指标进行衡量。我们还需要了解正在进行的植被恢复工作是否按照我们预计的目标在进行。这些目标包括环境效益、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经济可持续能力等。
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常常把植被的覆盖率作为植被恢复是否成功的标准。事实证明这是十分错误的。在一片森林覆盖非常好的地方,也可以看见林下植物种类贫乏、地表干旱的景象。这就是前面提到的“绿色沙漠”。可以想象这样的森林在雨季能够储存多少水分,在旱季又能释放出多少水分,其对当地的生物多样性又能够有什么贡献。
误区之三:对当地濒危物种的需要缺乏考虑
植被恢复应该使用的物种以及恢复的规模应根据当地动植物的需要进行考虑。濒危动植物的保护通常视为自然保护的重要目标之一。如果从当地濒危物种的需要去考虑适当的物种和适当的方法。有利于这些濒危物种的生存,也会有利于当地其它物种的保护和恢复。有些濒危物种具有特定的生态需求。
我国几乎所有地方都有一定数量的濒危物种存在,各个地区在进行植被恢复的时候,需要根据当地的生态情况和濒危物种的需要进行考虑。
误区之四:城市绿化忽略了植被的功能
我们很需要城市植被,能够给我们带来观赏性并降低污染的影响,但其实我们可以更加注重实现城市植被的完整功能,这是提高城市生活质量的方法。因为天然植被有很好的水土保持功能,还可以不依赖或小程度地依赖人类的帮助而自我更新,养育当地的动植物,自然可以增加城市的生机。总之,城市中,特别是像中国这样自然资源已经十分贫乏、生态破坏十分严重的,其城市绿化应该以恢复自然为主要目标,应该把非自然的展示减小到小的程度。
而目前我国城市中的花园、公园和绿地,过于强调观赏性而忽略其价值,或者认为那就已经具有价值,大量种植外来物种、一年生花卉与四季常绿物种,却没有考虑到种植的这些植物究竟对这个地区有多少价值,能否养育当地的各种动物以及这样的植被能否不依赖于人类的帮助而正常生长,并给人类带来好处。园林部门在发展各种观赏植物的同时,也应该从改善城市植被的功能出发,充分重视城市自然的恢复和发展。
综上所述,或者我们可以说“人为的不合理活动是导致生态环境退化的主要原因”,是人的活动违背了自然规律。如果不下决心解决“人为因素”,即使拿出更多的资金,开展更大规模的建设,种植更多的人工林,也不可能遏制住退化的态势。“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建设为辅”的提法既是对过去轻视自然植被做法的深刻反思,也强调了天然植被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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